失独是指由于独生子女意外亡故引发的家里老人养老送终成问题的社会现象。失独属于“特殊家庭老年人”群体中的一部分。
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这意味着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
失独家庭不管是在经济还是心理,都有很大的创伤。但失独再生孩子的案例也很多,比如60岁生双胞胎的盛海琳女士、20岁消防员儿子牺牲后,42岁母亲做试管婴儿产子等等。
国家对失独家庭再生育的关怀政策:
2001年12月份出台的《中国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但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究竟是什么样的标准且如何实施并没有明确说明。
2007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当年开始,在全国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相应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从2008年起,国家全面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有再生育意愿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2012年起,杭州失独家庭再生育或领养。对于有再生育意愿和能力的失独家庭,计生部门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提供各种优质服务。